姜军委员:建议全面构建“蓝碳”开发利用和保护制度
 日期:2023-03-11   浏览:1895   来源:南京红色文化教育培训中心-官方网站  返回列表

姜军委员:建议全面构建“蓝碳”开发利用和保护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姜军

中国网北京3月9日讯(记者胡俊)“建议开展海洋碳汇资源调查,确立海洋碳汇资源清单,全面构建蓝碳开发利用和保护制度。”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姜军在采访中表示,“蓝碳”作为重要碳汇系统,必将在碳达峰碳中和上发挥巨大作用。

据了解,“蓝碳”就是利用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储存在海洋中的过程、活动和机制。地球表面大部分被海洋覆盖,海洋储存了地球上约93%的二氧化碳,据估算为40万亿吨,是地球上最大的碳汇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姜军认为,“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蓝碳将发挥巨大作用。

我国有近300万平方千米的主张管辖海域和1.8万千米的大陆岸线,滨海湿地面积约为670万公顷,海岸带范围内广泛分布着红树林、滨海沼泽、海草床三大蓝碳生态系统。蓝碳碳汇发展空间潜力巨大。

2021年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印发《蓝碳生态系统调查评估试点工作方案》,推动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与评估工作。我国的蓝碳保护工作正在以地方试点的方式开展,海南省海口市及三亚市制定了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方案,围绕着海洋本底调查、修复与增汇、碳交易、碳普惠、碳定价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办法。“广东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是国内首个通过蓝色碳汇项目实现制度性碳中和的实践项目。青岛胶州湾落地我国首单“湿地碳汇贷”和“海洋碳汇贷”,以胶州湾湿地为质押,授信专项贷款用于企业购买增加碳吸收的高碳汇湿地作物等以保护海洋湿地。

姜军认为,目前,尽管我国在蓝碳开发利用作出了一些试点和尝试,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相较于陆地碳汇,蓝碳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制度规划因技术难度等综合原因尚处于准备阶段,缺乏定量分析、系统研究和宏观评估。蓝碳储量、碳汇速度和增汇潜力底数不清,全面开展蓝碳业务化监测,需要开展大量的调查、监测、研究评估工作,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二是部分地区存在海域资源匮乏与对海域开发需求急剧增长、海洋资源限制保护制度与传统用海权之间的矛盾。亟需综合考量海洋空间资源的分布和政策的变化,通过对海洋碳汇的研究实现科学用海,保障不同用海权人利益和海洋生态的可持续性。

三是受全球气候变化、海平面升高、入海河流变化等影响,特别是围填海、水产养殖、沿海土地开发、工业生产等人为活动干扰,造成滨海湿地面积的减小、盐沼湿地、海草床等蓝碳生态系统退化甚至丧失,海洋碳汇量较少,并且引起新增碳排放。

为此,姜军建议:

一是开展海洋碳汇资源调查。指导沿海地区和近岸海域典型生态系统海洋碳汇资源调查,摸清海洋碳汇资源的数量与质量。建立滨海湿地、海草床、盐沼等典型生态系统海洋碳汇资源动态监测制度,跟踪掌握海洋碳汇资源数量分布、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

二是完善蓝碳开发利用配套制度。在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为核心的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以《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代表的渔业资源相关法规的基础上,确立海洋碳汇资源清单,全面构建蓝碳开发利用和保护制度。

三是运用市场机制推进蓝碳交易配额制度。通过开展蓝色碳汇项目,推动项目业主把经核证的碳汇量通过碳汇市场进行交易等方式,将碳汇价值纳入到经济市场中流转,提升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保护海洋生态的积极性,推动海洋生态保护向积极主动转变。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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